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网络招聘>>阅读文章

第119场网络招聘会:鸡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简章

发布人:就业创业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1日    阅读次数:2517

鸡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鸡冠区法院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3人(原则上男性2人、女性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1731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法律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市户口;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4、截止201141止,18周岁至30周岁;

5、具备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相应的专业技能;

6、身体健康,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6)未满试用期或被辞退后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

7)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62123日(上午8:0011:2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鸡冠区法院政工科(联系电话2641605,2641677);鸡西大学就业能力超市,王老师。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提供本人学历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登记照片2张;经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和技能测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21

1、笔试分值50;

2、技能测试分值50;

(三)考核

考试合格者,由区法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聘用审批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三、工作待遇

1、工资标准:每月900元,工作前半年每月800元,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单位承担)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工作期间免费提供中餐。

3、绩效考核500/年(年终一次性发放)。

4、享受案件奖。

5、享受院福利待遇。

四、本简章由鸡冠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鸡冠区法院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鸡冠区人民法院

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鸡冠区法院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