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场网络招聘会:鸡西大学饮食服务中心招聘启示
发布人:就业创业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28日 阅读次数:1705鸡西大学饮食服务中心招聘启示
根据我校餐饮管理改革的需要,饮食服务中心拟聘一批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以加强炊管队伍力量。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岗位设置、职责及聘任条件
(一)饮食服务中心监察部监察员一名
岗位职责:
1、负责各食堂的营养配餐、饭菜质量及日常工作的管理。
2、每日对食堂进行检查、评比和处罚。
3、建立饮食中心从业人员工作档案。
4、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技能、职业道德的培训和考核。
5、配合采购部对食堂物资进行采购、供应、询价等工作。
应聘条件:
1、年龄在25岁以下,男性,全日制烹饪管理专业或酒店管理专业(同等情况下烹饪专业优先),大专以上学历。
2、熟练掌握食堂日常工作相关知识,了解高校食堂管理相关知识及食品卫生法律的规定。
3、能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热爱饮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5、上岗后能服从领导工作分配。
4、热爱饮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5、上岗后能服从领导工作分配。
(二)饮食中心综合部文秘一名
岗位职责:
1、起草工作计划、请示、报告与总结。
2、负责打印、复印和传真饮食中心文件、学习材料、通知等工作。
3、负责撰写、根据领导的安排起草各种应用文书及宣传稿件。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应聘条件:
1、年龄在25岁以下,男性,全日制文秘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有热心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2、有热心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3、热爱饮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文字写作能力。
4、上岗后能服从领导工作分配。
二、待遇:
每月底薪600元,津贴及其它待遇参照校内聘用制人员待遇执行,并上调一个档次,根据经营情况,也可在年底分红。从09年9月份起,工资、津贴等待遇均由饮食中心负责发放。
三、劳动关系:
此次招聘的管理人员,劳动关系隶属于饮食服务中心,不占学校编制,如工作满三年表现突出者,可根据实际和学校事业的不断发展需要,逐步转为校内编制。
四、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凡有意并符合条件者请于5月3日前携带健康证、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到饮食服务中心综合部报名(地点:鸡西大学二食堂)。
2、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
3、面试考核:由学校组织的饮食服务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报校长审批。
4、公布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后人选。
四、其它事项:
1、聘用后,须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后再上岗。
2、试用期为六个月,经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3、饮食服务中心对所聘人员的工作表现每学期进行评定。
1、组织报名:凡有意并符合条件者请于5月3日前携带健康证、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到饮食服务中心综合部报名(地点:鸡西大学二食堂)。
2、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
3、面试考核:由学校组织的饮食服务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报校长审批。
4、公布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后人选。
四、其它事项:
1、聘用后,须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后再上岗。
2、试用期为六个月,经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3、饮食服务中心对所聘人员的工作表现每学期进行评定。
报名地点:鸡西大学饮食服务中心(第二学生食堂)
联 系 人:孙桂芝
联系电话:2395047 13945810457
饮食服务中心
200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