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发布人:就业创业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7日 阅读次数:1701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黑龙江工业学院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适应大学生创新创业发展的需求为目标,以积极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为落脚点,以体现服务鸡西区域发展为特色,着力打造和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创新创业平台。现就创新创业大赛竞赛事宜安排如下:
一、大赛名称
黑龙江工业学院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青春在于奋斗”。
三、竞赛时间
2017年9月。
四、组织机构
大赛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专家组,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就业创业工作处。
五、参赛范围
我校各年级在校学生。
六、竞赛内容
1.以商业计划书、现场PPT展示与答辩的方式作为主要评价内容进行评审和比赛。
2.参赛作品。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力求紧密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突出鸡西地方特色为主要方向。
申报参赛的作品以商业计划书的形式提供给评委会。
参赛作品应填写作品申报表和商业计划书并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给竞赛工作部门。其中,纸质版商业计划书要求一式两份。(参赛作品申报表、商业计划书模板附后)
3.参加创业大赛的参赛者应以组队的方式参赛,每个创业团队限5人以内。每名在校学生只可参加一个项目比赛。参赛团队成员及其在创业项目中的实际工作分工要注明。
4.本届创业大赛将实行项目分类申报、按照同一标准共同比赛的方式,即将作品分为创意类和初创类两类。凡已经创业的参赛项目评委会视实际运营情况,在其总分基础上可给予1—5分的加分。
七、竞赛进程安排
本届创业大赛共分为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创新创业大赛初赛,由大赛组委会将系院推荐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选出18个作品进入校级决赛。
决赛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八、评比及奖励
1.本届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共设置:
特等奖1项,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一等奖2项 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励人民币1500元);
二等奖7项,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8项,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励人民币500元)。
2.大赛评选“优秀指导教师”10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励人民币500元)。
九、其他安排
1.各系院应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营造良好参赛氛围。
2.初赛报名截止时间9月15日,报名时须提交纸质版作品申报表和商业计划书,以及电子版参赛PPT。报送作品地点,西校区教学楼C214办公室。
3.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2395156。联系人:彭海滨
附件:1.黑龙江工业学院第三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参赛作品申报表
2.商业计划书及PPT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