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工作粗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人:就业创业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5日 阅读次数:5332就业创业工作处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处的精细化管理,就业创业工作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就业创业工作处管理包括日常工作、就业创业能力超市管理、招聘会安排等。
第三条:就业创业工作处工作职责范围
1、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定及细则;
2、制定就业指导计划和毕业教育计划,组织各院系实施就业指导和毕业教育,并进行检查监督,
3、宏观管理、督促、考核各院系的就业工作;
4、拓宽就业渠道,收集、整理并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
5、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资格审查工作,并及时向省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
6、负责组织举办校内供需见面活动,组织毕业生参加省、市主管部门举办的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7、负责毕业生推荐工作,指导、审核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8、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9、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就业指导课的教学,提供就业咨询服务;
10、负责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处理协调毕业生遗留问题;
11、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12、组织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研究,组织并指导实施全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13、完成主管部门或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黑龙江工业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处处长职责
1、熟悉国家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与规定,围绕我校教育管理的总体目标和主管校长的要求,负责学校就业工作方案的制订、实施、指导、检查与总结,做好学校就业工作开展和领导决策的参谋;
2、负责就业创业工作处的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人员管理和素质提升,负责与各系(院)及学校其它职能处室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
3、负责全校就业指导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和监督,为学生创建全程的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技能培训、择业创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等优良环境;
4、积极筹划与建立覆盖全国、布局合理、诚信负责、信息详实、安置培训和信誉服务的具有黑龙江工业学院特色的就业推荐与安置的基地群,为我校毕业生和社会求职人员创造并提供良好和超值的就业服务,积极搭建广泛稳定和高质量的校企合作平台;
5、制定和推进提升一次就业率和年就业率的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质量,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我校就业工作新特色;
6、主动向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与学校院、系、处、事沟通协作,工作上谦虚谨慎、勇于负责、开拓进取、不骄不躁,作风上雷厉风行、真诚务实、热情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毕业生离校工作;
7、负责制定和推进学生就业能力培养的有效措施与可行方法;负责黑龙江工业学院创业资讯园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大学生人力资源创业团队的指导与培养;负责就业工作的科研立项、实践探索及总结研究;关心团队个人的工作进步及生活福利;检查指导中心各部门的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其它职能部门开展有关工作。
第五条: 黑龙江工业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1、负责毕业生生源及就业数据统计的指导、审核与上报;
2、负责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分析、反馈及目标推进;
3、负责校系就业评估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与落实;
4、负责毕业生人事代理工作的宣传、落实与督导;
5、负责大型招聘会来校客人的接待安排;
6、负责学生就业协议的收缴、审核、统计、反馈与督查;
7、负责学生就业报道证费用的收缴与汇总;
8、负责有关就业工作相关办公文书的收发、管理与存档;
9、负责就业工作会议的会议准备、记录及报道;
10、负责学生日常的就业咨询与辅导;
11、负责就业创业工作处的日常办公管理及就业资料的归档;
12、参与学生就业指导课程体系计划的制定与教学运行;
13、负责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与沟通;
14、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
15、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六条:黑龙江工业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处市场部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就业岗位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存档与分析;
2、负责毕业生校园双选会的审核、安排、组织、管理、分析;
3、负责用人单位的联络、邀请、服务及就业基地建设;
4、负责毕业生的岗前教育及岗后跟踪反馈;
5、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信息的统计、整理、分析与报传;
6、负责就业能力超市的安全使用、管理建设及来访接待;
7、指导创业资讯园各中心围绕就业能力培养开展各项活动;
8、负责就业能力超市学生日常的职业咨询与心理咨询;
9、负责大学生科学就业成功素质训练的指导与管理;
10、负责审核上传就业资讯网的企业资质和招聘信息;
11、参与学生就业指导课程体系计划的制定与教学运行;
12、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
13、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七条:就业创业工作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和就业协议书的发放、管理和审核工作;
2、负责就业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就业工作简讯的撰稿、编辑与制作;
3、负责各类就业需求信息的收集、审核、整理、发布和统计;
4、负责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跟踪调研和信息反馈;
5、负责届毕业生就业现状及市场需求的调查分析;
6、协助管理和发放毕业生《报到证》;
7、负责毕业生档案的管理和发送工作;
8、负责各类文件与材料的管理、收发、整理、装订和归档等工作;
9、协助就业能力超市的日常管理及校园招聘会的组织安排工作;
10、完成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就业创业工作处网络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就业资讯网的管理、建设、开发与维护;
2、负责就业能力超市硬件设备及软件平台的常规管理与维护;
3、负责就业“三网”信息化、数据化及实效化的管理与建设;
4、负责就业卡网络管理平台的使用、管理、指导、开发与建设;
5、负责就业技能的培训与岗位资格证书的考试管理;
6、负责NIT考试的组织、报名、考务与开发;
7、参与就业指导课授课;
8、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库及就业派遣信息库的录入、整理与申报;
9、负责校园招聘数据的统计与整理;
10、负责网上招聘企业资质的审核与企业宣传网站的开通;
11、负责审核后的信息上传就业网站和联络学校网站等工作;
12、协助就业能力超市的管理;
13、完成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章:工作目标及责任划分
第九条:就业创业工作处工作管理的主要任务及目标是:
1、学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排名要达到全省同类院校前3--5名。
2、每年现场招聘会不少于30场,网络招聘会不少于70场,专场招聘会学生签约数不少于毕业生总数的20%。
3、每年5—6月份举办大学生职业学业规划节,规划节期间,陆续举行报告论坛、大学生自主创业论坛、优秀学子论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优秀作品及创业策划书文本巡展等活动。评出“十佳职业规划之星”“ 十佳学业业规划之星”。
4、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成功素质训练营活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我教育、交流互动,要与本专业相结合,与自身个性相结合,与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与科学就业相结合。通过训练,培养学生自信心,培养学生责任心,培养执行力等良好的习惯,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学会健体,学会生存,学会创造,学会合作,学会选择,学会适应。为将来科学发展走向成功做好准备。
5、做好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帮助学生选好项目,扩大创业基地。
6、加强就业工作科学研究,做好“十二五”课题研究立项,每年发表1-2篇科研论文,为冲击国家科研成果奖做准备。
7、做好就业工作信息整理与统计和全校毕业生就业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向省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
第十条:采取措施,保证上述工作的顺利实施,实现预定目标,
第三章:监督及考核
第十一条:要对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并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或考核评估。此项工作由就业创业工作处处长负责督办,每学期进行1-2次检查,要将平时检查和多种形式的测评结合起来,做好记录和综合评定,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第十二条:检查或考核的范围是:上述7项工作目标和各成员分管的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三条:考核奖励可与我校绩效津贴结合起来,有条件的也可单独设置奖励办法,本着鼓励创优的原则,对有突出贡献的实行重奖。对一般性完成本职工作的,按完成的程度设立若干档次进行奖励,体现多劳多得,优胜劣汰原则。
第十四条:对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要给予适当处罚或扣发适量的绩效工资;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有重大失误的,结合学校有关方面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细则由就业创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对应过去的老办法相应截止。
就业创业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