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大学关于催缴2009届毕业生派遣服务费的通知
发布人:就业创业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08日 阅读次数:2341鸡西大学关于催缴2009届毕业生
派遣服务费的通知
各院系:
为做好09届毕业生派遣工作,我校从2007年10月中旬开始收缴09届毕业生派遣服务费,但至今还有部分学生未交,请各院系协助催缴。未交派遣服务费的学生务于2009年6月5日之前交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对不交纳派遣服务费的学生,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就业中心规定视为放弃报到证,今后永久性不予补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