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省毕业生派遣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人:就业创业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20日 阅读次数:3210通 知
鸡西大学2006届毕业生: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毕业生派遣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精神,将2006届毕业生派遣服务费由原来每生100元调整为每生50元。鉴此情况,黑龙江省教育厅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决定,对于交纳派遣服务费的2006届毕业生每人退款50元,请2006届毕业生于2006年7月10日—2007年7月10日期间(公休、节假日除外)持所在院系证明,到校学生就业指导处办理退款事宜。
学生就业指导处
200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