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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参加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座谈会暨实名制就业服务培训班

发布人:就业创业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5日    阅读次数:3036

    63日,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座谈会暨实名制就业服务培训班在哈尔滨举行。省人社厅公共就业服务处处长龚春宝和省教育厅学生处副处长赵洪斌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三个地市人社局和两所高校做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鸡西市就业局局长徐春波、副局长刘瑞峰及我校就业创业工作处培训部主任彭海滨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省人社厅龚春宝处长发表了讲话,他首先传达了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指出:“各地人社部门和高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黑政发【201516号文件精神,要认清新形势,加强就业市场的开发,做好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工作,要更加便捷高效的做好2016届毕业生《就业创业证》发放工作。”省教育厅学生处副处长赵洪斌在讲话中指出:“各高校要在毕业生离校前着力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要积极宣传我省的就业创业政策,要不断创新,精准做好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做好毕业未就业学生的就业推荐和指导工作。”随后,齐齐哈尔市就业局、佳木斯市就业局、尚志市就业局、东北农业大学和黑龙江东方学院分别作了典型经验交流。会后,省人社厅公共就业服务处副调研员于继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徐天昊分别进行了《就业创业证》发放系统管理和业务培训。

    本次培训会,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精神,交流2016年就业创业工作经验,提升“新常态”下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全省各地市人社部门、各高等院校就业创业指导部门负责人等共计200多人参加培训。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各高校提高就业工作认识、明确就业工作目标、规范《就业创业证》发放工作等方面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学校非常重视《就业创业证》发放工作,购置了专用打印机和身份证阅读器等设备,并安排指定工作人员负责,为全体毕业生第一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就业创业证》,让学生充分享受从事个体经营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入住孵化基地发展、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优惠政策。

    截止目前我校已全部完成2016届毕业生1558人《就业创业证》的办理、审核和验印工作,近日将全部下放到毕业生手中。下一阶段,学校将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会议各项要求,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有关要求,做好就业创业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力争圆满完成2016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再现新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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