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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政策解答

发布人:就业创业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6日    阅读次数:1749

一、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是指面向社会征集,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并统一授牌,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实践训练岗位的单位。

二、申请见习基地需要什么条件?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认真考察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实际需求、工作岗位等基础上,对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利于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按规定对见习生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部分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可确定为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并予以挂牌。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为3年,3年期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才服务局)考核评估合格的,可继续挂牌。

三、申请见习基地应提供的材料及工作流程是什么?

拟设基地向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填写《鸡西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提交申请报告、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简介及《鸡西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统计表》;本单位见习指导师资队伍情况说明;本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方案。

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进行材料初审及实地核查,报市人才服务局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批准设立,材料登记备案。

四、哪些人员可参加就业见习?

    具有见习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择业派遣期内(毕业后三年内)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实行双向选择,达成意向后,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五、见习期限多长?

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见习基地申请见习人员补贴应提供的资料及工作流程是什么?

见习基地根据接收见习人员的情况,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才服务局)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补贴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鸡西市高校毕业生见习服务登记表》、《鸡西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进行材料初审,报市人才服务局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提交就业局申请见习补贴(资金由银行直接打入个人存折),材料登记备案、录入金保工程和见习库。

七、见习期间可享受哪些待遇?

1、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见习期可作为工龄计算。

2、见习单位和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补助费用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各承担50%,(目前我市执行525元/月),按月或季度发放。                          

3、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保险。

4、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见习基地协助安排或推荐就业,表现优秀的优先留用。

具体事宜请登录鸡西市人力资源市场网(www.jixirencai.com.cn)“就业见习”专栏。鸡西市人才服务局人才流动开发科具体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咨询电话:238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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