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扶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创业专项基金办理通知
发布人:就业创业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0日 阅读次数:3316专项基金的扶持对象为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专项基金扶持主要采取创业无息借款、项目无偿资助、创业成功奖励三种方式。扶持方式由专项基金扶持对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办法》确定的参照标准提出申请。此外,享受以上三种扶持方式的企业还可以到所在县(市)、区就业局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规定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同时,按照《办法》规定享受国家税费减免相关优惠政策。
申请专项基金扶持的对象可到市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将于2012年10月15日期正式开始受理,11月15日截止。今后每年3月和9月集中受理,统一审核,符合扶持条件的按照《办法》规定审批程序在1个月内发放扶持资金。
申请地址:鸡西市就业局201室、公共服务大厅7号窗口
咨询电话:0467-6109886
市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