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大学生科学就业成功素质训练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就业创业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8日 阅读次数:2761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文件
职会秘字[2007] 21 号
关于全面开展大学生科学就业成功素质训练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针对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积极推动大学生实现科学就业与创业,切实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计划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养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事业创新的高素质人才。全面落实经科技部批准,由(科技部)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科技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科技部)中国软科学研究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教育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国家发改委)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国家发改委)中国信息协会、(全国总工会)中国职工技术协会、清华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等11家单位2006年4月19日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的“大学生科学就业与高素质人才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的会议精神和专家建议,经过会商,将在国家有关部门和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高新技术开发区协会、中国软科学研究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中国信息协会、中国职工技术协会、清华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等单位的支持下,自2007年10月起,由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依托高等教育院校和科技、教育、人才、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实施产学研相结合,全面开展大学生科学就业成功素质训练活动(以下简称活动)。通过对大学生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科学就业成功素质训练,支持、帮助大学生在认知社会、认清自身的学习、锻炼过程中,逐步实现科学就业,为在今后的人生历程中干事创业、发展自我、走向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主旨和原则:
(1)活动以训练、提高大学生科学就业的成功素质为己任,寻找切实有效的科学方法为主旨,以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目标,实行免费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2)活动积极争取得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支持及帮助,但不以任何行政命令方式,组织从事大学生就业工作的人员和大学生参加训练。
(3)活动以“科学规划、诚信服务”为基础,推进品牌形象效应,赢得高等教育院校教师、大学生家长、大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的信赖和参与。
二、模式和内容
(1)活动在专家、教师指导下,以新华出版社2007年8月正式出版的《大学生科学就业成功素质训练》一书为统配教材,采取理论与实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训练,再到企事业单位见习和实习。
(2)委托黑龙江鸡西大学(大学生科学就业成功素质训练的理念、模式与方法取自与鸡西大学五年来一直持续开展的大学生成功素质训练活动)、清华大学、湖南大学、山东大学、潍坊职业学院、苏州职业大学、广东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教育院校自2007年10月起,开展师资培训,培训结束后,再由接受培训的教师对大学生开展科学就业成功素质训练。师资培训周期为五天,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通知。
(3)师资力量由各有关高等教育院校和科技、教育、人才、企业等中介机构在自愿参与的原则下,推荐从事大学生就业工作、人事工作或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1—2名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4)开展大学生科学就业成功素质训练年度经验交流活动,并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奖励经验创造者。对于在大学生科学就业素质训练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将给予奖励。
(5)活动内容通过录制光盘和多媒体网络视频直播的方式面向全社会推介,为大学生实现科学就业与创业创造条件。
三、时间和地点
(1)活动从2007年10月起,每月在具有师资力量的高等教育院校举行,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训练。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大学生科学就业成功素质训练》一书的要求进行指导、训练,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上报情况。
(2)开展大学生科学就业成功素质训练活动必须在确保大学生安全的场所进行。
四、报名与收费
(1)首次师资力量训练2007年10月24日至30日在黑龙江鸡西大学举行。统一安排,指定训练。由有关单位自愿推荐参加人员。
(2)认真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发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和其他事项由黑龙江鸡西大学就业指导中心负责通知。
(3)师资训练周期为五天,收取资料费、场地费、专家指导费、训练费、会议费、交通费、考察费合计1000元人民币。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人每天150元人民币。
(4)高等教育院校和其他有关单位开展大学生科学就业成功素质训练活动,采用免费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在自愿的原则下,对有经济能力的大学生,学校可以收取50—100元人民币的训练费,对贫困大学生一律免费,活动主办单位不收取大学生任何费用。
(5)为推进优质、高效的诚信服务,师资培训不接受银行和邮局汇款交费。参加人员通过现场核定活动的真实、可靠性,认可活动具有价值和意义,现场交费。
五、联系方式
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联系人:王琳
电话:010-84273608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联系人:王 军
电话:(010)68574540 13681452035 传真:68517273
黑龙江鸡西大学 联系人:李连营
电话:(0467)2395158 13009891819 传真:2395156
电子邮件:llyjxdx@126.com
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秘书处
二○○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