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上)
发布人:就业创业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6年03月22日 阅读次数:3159附件:1.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岗位申报方案
2.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方案
3.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示范高校工作标准(暂行)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岗位申报表
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6.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示范高校申报表
7.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体检标准
附件1
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岗位申报方案
根据《200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如下:
1.确定计划派遣名额和招募参考指标。全国项目办根据三年来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各地实施成效,参考2005年各省派遣名额和招募指标,于4月上旬确定2006年计划派遣名额和招募参考指标,确定服务省与招募省对口关系以及对口招募岗位数量(原则上1个服务省对口1-3个招募省)。
全国项目办在确定各省招募参考指标时,将综合考虑以下原则和因素:前几年各省报名总体情况、招募工作情况和志愿者素质情况;各服务省2006年计划派遣名额;2005年招募省和服务省对口关系;本科生招募比例。
招募期间,全国项目办将根据各地的报名情况,及时调整各地的派遣名额和招募指标。
2.确定服务县及志愿者名额。3月下旬,服务省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名额以及已经明确的各专项行动的服务岗位分布,充分考虑服务县的工作业绩、志愿者的服务成效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对西部计划工作的重视程度等因素,确定服务县以及志愿者名额。为保持西部计划实施的连续性,形成规模效应,服务县原则上保持不变,确需增加或调整的,需经省项目办同意并报全国项目办审定;曾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服务县,2006年不再派遣新招募的志愿者。
3.申报服务岗位。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各服务县项目办在本县开展服务岗位申报工作(申报表见附件5)。服务岗位类别原则上从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青年中心、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农村文化建设、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中选择。各服务单位申报服务岗位时,需求要说明详细、切合实际。有的岗位不应过于局限专业要求,特别是乡镇中小学的教育岗位不应只局限在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各服务县项目办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选择需求说明详细、切合实际、后勤保障得力的岗位,除去2005年服务期为2年继续服务的志愿者岗位,按照计划分配给本县志愿者名额120%的比例确定服务岗位(青年中心、现代农村远程教育、农村文化建设、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等专项行动按100%的比例确定),并将详细信息报服务省项目办。其它类别岗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志愿者名额的10%。确定服务岗位特别是教育岗位时要尽可能保持岗位的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服务岗位原则上应在服务县的乡镇一级(西藏、新疆、青海单独确定)。
各服务省项目办要加强对服务岗位申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岗位申报工作不积极、不认真的服务县应减少或取消计划派遣名额。全国项目办将各省岗位申报情况纳入该省工作的考核范围。
4.确定并录入服务岗位。各服务省项目办要对服务县上报的服务岗位严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服务县项目办。
4月15日前,各服务省项目办将审核合格的服务岗位详细信息,包括岗位名称、所在地点、所在单位、类别、岗位说明、岗位要求以及保障等信息,按一岗一人的原则,录入"招募管理信息系统",确定在本省和对口省招募的服务岗位,填写招募省份,并向对口省项目办通报。